南市衛生局稽查加工肉品 3業者貯存過期原料

地方新聞中心 / 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昨(24)日公布「113年肉類加工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查核17家業者之中發現其中3家業者貯存過期原料,包括滿香實業「豌豆粉」、冠宏肉品「黑胡椒粒」以及大新肉品行麻豆廠的「雞胸」。大新肉品1年內兩度違規,遭衛生局重罰30萬元。此外,日月欣食品仁德廠及鑫立祥食品則是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複查不合格。

滿香實業則同時查獲「豌豆粉」逾期、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複查不合格(小組成員持續教育訓練時數不足)及1件食品標示不合格,衛生局已依法處辦,後續業者已完成改善。

衛生局表示,肉品製造業者應落實執行衛生安全管理,以確保製售之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食品使用應遵行先進先出之原則,避免食品逾期而不自知,倘經查獲逾期食品,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經公告須執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類別業者,應確實執行,倘經查獲不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且複查不合格者,則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