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商會改選 投票「可亮票」爆爭議 社會局糾正:依法辦理選務

李偉仁 / 台南報導

台南市商業會下周一(21日)即將進行改選,這次理事長之爭將由南市區漁會前理事長林士傑友人、物業業者王傑民,對上現任理事長宋俊明,雙方積極動員,現在卻傳出理監事會強制表決,通過投票時「可亮票」的離譜決議,大開民主倒車,會議紀錄呈報社會局後遭「糾正」,有會員質疑理監事會「公然違法」,對此宋俊明澄清,事實並非如此。

台南市商業會會員來自各行各業,每3年改選一次,目前共有683名會員,選舉日當天將選出33名理事、11名監事,再依序選出常務理監事,最後則是理事長、副理事長等,近10年來再度出現2人參選理事長,有競爭就會分派,這場選舉也格外引發關注。

為因應此次選舉,市商會組成24人的選務小組討論相關事務,有爆料者指出,9月11日的理監事會中,現任理事長宋俊明強行表決,要通過同意亮票行為,有理事提出不符《人民團體選罷法》規定,雙方溝通未果,當天出席的37名理監事,有14名理監事憤而離席,剩下23人進行投票表決。

最後22人同意、1人反對,並做出「同意亮票,不影響他人投票」、「不請示社會局」兩項決議,會議紀錄依規定要呈報社會局,社會局在這個月8日回文,要求市商會改選要「確實依照《人民團體選罷法》規定辦理」。

爆料者指出,市商會收到公文後,未向會員告知此事,質疑「太過蠻橫」,以往同額競選才會便宜行事,但現在有競爭,就應該照規定辦理,不明白當下考量,但建議懸崖勒馬,讓選舉回歸正軌。

理事長宋俊明對此澄清,是有理事反應不少會員年紀大,視力不好,又要從百位參選代表者中挑出44人,有點吃力,希望在選務人員的協助下,確認是否圈選無誤,且之前選舉向來都如此,「怎麼這次就被說成亮票了?」宋俊明說,依《人民團體選罷法》規定,大會以多數決做出決議並無問題,他秉持公正、公開、公平原則辦好這次改選,問心無愧,且無論結果如何,他都全力支持。

社會局則表示,已派員針對市商會選務進行工作流程指導,並建請依循「人民團體選罷法」第9條、第26條辦理,避免選後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