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西自辦重劃案索賄1300萬 南市前議長郭信良遭重判13年

政治中心 / 台南報導

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和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在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中,涉嫌向業者廖堅志索賄1300萬元,去年9月遭到南檢依貪汙罪嫌起訴,2人喊冤指「沒收半毛錢」。經過1年多時間審理,今天上午進行一審,台南地院宣判郭信良判13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高進見貪汙罪判刑9年、教唆偽證罪6月,2人不法所得各650萬元均沒收;廖堅志則免刑。

南檢起訴書中表示,高進見得知佃西重劃案有利可圖,2019年時與業者廖堅志接洽,表示要購買抵費地,雙方協議未果買賣不成,但郭信良竟於2021年6月時出面,挾議長權勢以高男曾向廖提議買賣抵費地為由,向廖索要1300萬的高額賄款。

廖男交付款項後,也向郭信良請託,希望解決部分地主因樁位錯誤無法辦理重劃後土地登記問題,郭信良當場答。另郭、高2人為掩飾其犯行,去年5月間還一起到台北找郭姓律師諮商,並委託郭服務處黃姓助理,製作高與黃姓被告等人合資購抵費地不成,以1300萬元和解的假契約,以掩蓋賄款流向。

檢方認為,郭、高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廖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賄賂罪嫌;郭信良、高進見利用其議長、里長職務,向重劃業者索賄,有辱官箴,加上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均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