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私幼虐童案 教育局:停招一年處分

地方新聞中心 / 台南報導

台南歸仁區某私幼爆出違法虐童事件,教育局表示,本案於12月30日接獲陳情後立即啟動調查,並行文該幼兒園對行為人先予停職,該案經三名外聘學者專家組成調查小組,日前已完成調查,並於1月20日召開認定委員會,決議吳姓教保員因對幼兒有多次身心傷害的不當管教行為,屬情節重大,因此認定該員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裁罰40萬元。對同班另一名王姓教保員,因消極不作為且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管教,因此裁罰4萬元。

教育局強調,在虐童零容忍政策下已明確宣示,本案針對園方因未善盡管理責任而發生情節重大不當管教事件,除依法對負責人處以最高6萬元罰鍰外,也將核予停招一年處分,若日後再發生相同事件,不排除將會加重處以停辦、甚至廢止設立許可處分。全案教育局也將主動移送司法單位依法偵辦。

教育局表示,本案在調查過程中,承辦人員主動發現另一個3歲小班也有疑似不當管教行為後,隨即立案調查,後續有家長反映其他幼幼班也有類似情形,教育局皆立即偕同社會局社工至該園保全證據並啟動調查,於過程中警方取回監視硬碟,其中幼幼班影像疑似毀損部分已還原,目前2案皆已組成調查小組立案調查中,後續將依調查程序檢視相關監視器影像並訪談相關人員,如認定有違法行為,也會依規定對行為人及負責人課以重責。。

教育局強調,針對受虐或目睹暴力之幼生心理受創,將請社政單位啟動心理輔導,並加強幼兒園平時稽查,不定期抽查幼兒園監視器影像,請幼兒園並加強教保服務人員教育訓練。教育局重申,針對發生不當管教事件的幼兒園,一旦查證屬實,絕對會依規定從重議處,希望各園務必要求所有教保人員落實正向管教理念、展現幼教專業知能,才能贏得家長的信任。